工作时间: 9.00-17.00 工作日 13911889327(同微) web@fuwu100.cn

台中保密协议

1.保密范围

财务信息:包括收款、存款、付款、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,以及各项销售费用、利润数据、种类凭证、各项报表等。

客户资料:包括客户名单、产品信息、采购资料等。

经营信息:包括公司的方针、策略、发展方向、技术秘密、研究开发记录、技术报告、技术文档等。

合同信息: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、协议等。

2.保密义务

双方同意,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
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
不得复印、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。

3.保密期限

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,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。

在某些情况下,即使委托关系结束,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。

4.保密费用

在委托期间,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,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。

5.违约责任

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,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包括赔偿损失等。

6.其他条款

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,如争议解决方式、法律适用等。

台中市,别名中市,是台湾省中部的经济、交通、文化中心,建于清朝,公元1886年(清光绪十二年)曾一度为台湾首府,此区自2008年起便处于快速发展的状态。全市下辖29个区,总面积约2,215平方公里,设籍人口279.4万人(2018年),为台湾本岛人口排名第二的城市,也是「台中都会区」的核心都市。 2016年GaWC所公布之世界级城市名单中,台中市被列为Gamma-等级之城市。位于台湾中部,北与苗栗县、新竹县接壤、南临彰化县、南投县、东隔中央山脉与宜兰县、花莲县相邻,西临台湾海峡。2017年,台中市GDP总量3774.95亿元人民币,人均GDP为13981万元人民币。清朝康熙四十四年(1705年),张国发现南屯一带地沃水丰,于是着手垦荒,是台中开发的开始。清光绪十三年(1887年),台中市一度成为台湾省的行政中心。